第二章:学生会竞选应具备的条件
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。
第二条 校内无违纪现象。多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荣誉称号的优先录用
第三条 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、无旷课现象。
第四条 品行端正、热心工作、认真负责。
第五条 对学生会有所了解,能够胜任本职工作。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。
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不但应具有以上五个条件,还应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在学生中有较高
威信。